書畫鑒定是隨著典藏的需要和作偽的興盛而發展起來的,它與收藏和作園步,巴有上辛年的歷史,并逐步積累經驗,形成了傳統的鑒定方法,概括而言“目鑒”和“考證”兩種主要方法。
目鑒就是憑視覺印象判斷作品的真偽優劣。目鑒的基礎,一是對某書畫家有款即的作品進行系統地比較,分析其早中晚期的書面面貌、署款字體及鈴即的變花特點,逐漸在心目中樹立起個人風格的樣板,以之作為鑒定其作品的依據:二是將同時代或不同時代的書畫作品進行對比研究,從而認識各個時代的藝術特征同樣在心目中樹立起時代風格的樣板,這樣對某些鐵名書畫,即使不能推斷為何人所作,也可判斷出它的大體時代。目鑒實際上是一種知識積累、升華的結晶,通過不斷地學習、實踐、比較、修訂和研究,目鑒水平才能隨之提高。當然,目鑒的先決條件必須是該時代或該書畫家的存世真跡較多,有實物可資比照。
辨別書畫真偽還需借助于書畫家傳記、著錄書、衣冠制度、建筑器物、有關詩文及歷史知識等做必要的考證。例如,所謂鄭板橋家書《范縣署中復郝表弟》寫到:“我本不信風水,自先父母安葬后,閱三年,即登賢書,成進士出宰此邑,殊令人不能不信風水之得力也?!笨加嘘P詩文傳記,鄭板橋的生母汪氏于康熙三十五年(1698年)本,汪氏本后11年繼母郝氏卒,郝氏卒后十五年即康熙六十一年(1722年)其父鄭之本卒,而鄭燮在雍正十年(1732年)中舉,乾隆元年(1736年)中進士,乾隆七年(1742年)始知范縣,其母汪氏、郝氏、父鄭之本去世時間相隔長,當是先后安葬。以鄭之本之葬來說,距鄭板橋登賢書(中舉)也有10年,而不是“三年”,何況鄭板橋中舉、中進士、知范縣,相隔時間亦不短,并非一帆風順。故家書所說“風水之得力也”屬無稽之談。由此可見,這封家書不可能出自鄭板橋之手,當是作偽者臆造。
鑒定古書畫,經常需要目鑒與考證并用,整、考結合。一般情況下以目鑒為主,如果目鑒水平不高,判斷有誤,考證再精微也無濟于事:然而若是遇到作品存世較少的畫家或時代,目鑒缺乏必要的比對條件,那么考證往往能在書畫鑒定中發揮重要作用。